引用:
作者: Warton Printing-hr
您好,第一。 根据国家劳动法,每天法定上班时间是8小时,每周务必休息一天,每周44小时 (请注意这里不是6*8=48h)超过需要支付加班工资。
所以,8小时工作制指的是你拿正常工资的工作时间, 超过要给你加班工资。我们并没有糊弄人呀?公司规定每周一至周五,8h以后每h支付1.5倍工资,周六8h支付2倍工资。而且工资周六的工作时间国家也没有要求企业支付加班工资,我们统一支付2倍加班工资
第二、 工作时间这个问题。 加班到9点就是最大限度压榨员工的奇葩企业吗?? 我恐怕不能认同呢 你是否见过房地产、证券业、建筑业,猎头或者其他大厂的工作时间?? 就我身边朋友和我自己的工作时间来看, 吃完饭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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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我了解,1,劳动法对每个月的加班时间有规定,不能超过36小时,按照贵司的时间算,超过了,属于违法。
2,劳动法规定实行双休,周六肯定就是加班时间要付加班工资,理所应当的事怎么说出来感觉像只有贵司才有的福利?
当然你是贵司的hr,站在贵司的角度看问题可以理解。但不能说加班那么久,凭借支付加班费了就说的过去。所以说上面评论最大限度的剥削压榨,一点都不为过。
另外,说明真实情况是很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