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作者: newcolors
关于罚款:这个法院也说不清楚。赔是一定要赔的。
劳动法规定
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,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。经济损失的赔偿,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。
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%。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,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。
不够累计下月,下下月。。。。。如果辞职那要一次性交的。
我觉得吧,不要辞职,每个月给他扣个20%,然后赖着不走,活慢慢拖,让他辞退你(要是不发工资,去劳动局告,肯定一告一个准)
我们这出事故,公司承担50%,员工50%, 员工这里事故大的话,连带着很多人的...
|
赖着也不是办法呀,老板还敢用人嘛?不炒人,让他继续服务然后扣他20%工资一个月赔偿,他就感恩戴德了呀?要是再错一单给你老板??
“交”是不可能交的,这辈子都不可能“交”几万元出来的。
要罚款,法律界没明文龟锭过错怎么定义,实际劳资双方也很难法律层面扯得清,所以老板就别想跟员工要得多少钱了!
除非是签保密协议、竞业协议,员工主动、故意犯错那种,老板才能打官司要求全额赔偿。
这个是员工非故意的疏忽损失,不能算。
比喻开运钞车的保安,运送了一千万,路上交通意外把车烧了,是不是也要保安自己掏一千万来赔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