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条件
1、有企业的名称、章程;
2、有确定的业务范围;
3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(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:需具有两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、工艺和产品的目录》的胶印、凹印、柔印、丝印设备;其他印刷品印刷:需具有一台以上胶印、凹印、柔印、丝印等设备);
4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。
申报材料
1、申请书;(载明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籍贯、住址 、经营性质、场所面积、业务范围等)、(纸质2份);
2、《印刷企业设立登记表》(纸质2份);
3、住所(经营场所)申报承诺书(纸质2份);
4、印刷经营许可证核发(出版物除外)事项告知承诺书(纸质2份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