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作者: long520lovemm
按照你这么说只有合同加身才行,还要把赔偿金定高点!一个愿意招一个愿意来,老吃亏你也不可能要他干下去对吧,所以根本问题就是你想太多,所谓的培养教技术最终目的是什么?还不是帮你搞定工作吗?所以你得到了你该得到的,至于刚开始来啥都不会,这个也是你自己选择,找个熟手好招,你也不至于这样培养一个对吧!想开点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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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也不是说一干一辈子,但是你不能说学会了,加班多,走之前两天告诉我。起码提前一个月说,起码多干几年,或者提前别说自己能长期干很多年。提前两天告诉我必须要走,我怎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