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事情已經過去,又何必糾纏呢?
做老闆的應該有做老板的氣度,又何必跑到他現在公司的老闆那裡去倒弄事非呢!那就是你的不對,如果他真的沒有什以水平,再如果真的像你說的那樣,他必定在那個公司也呆不久的,必須會被趕出來的.這足以證明你當初把他趕出來的選擇是正確的.是非曲直,誰對誰錯,你又何必去揭人家的傷疤呢!又何必解釋呢!你這樣做只會越摸越黑.做為老闆,一家公司的主管,你應該拿出你的氣度,不予理睬,必竟,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.在不久以後, 誰對誰錯自有分曉!
還有那個陳謙兄弟,雖然你被那家公司除名了,你應該自已反省一下,是不是自己真的做錯了,你現在在這家公司上班,你就應該更如努力的工作,做出你的水平,做出自己的實力,證明自己是非常不錯的,你應該讓他知道放棄你是他的錯.到時你可以明正言順的說他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