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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历事件 |
2009-05-07, 12:25 | 只看该作者 #18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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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级会员
等级: 八袋长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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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虽说管理不是靠堵,而是靠疏理,要善于沟通,取得理解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,某些人你就算是去疏理也取不到什么好的结果 你说“这么硬来只会把人越赶越少”,我觉得“适者生存”!! 要发自内心去思考一下 其实论坛也就像一个家,出台的政策也只是用于管理 无论是什么都会有它的弊端,只有慢慢地去完善机制 如有得罪请谅解!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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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5-07, 16:40 | 只看该作者 #19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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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习会员
等级: 四袋长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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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“适者生存”,好啊,干脆你来写个CPC论坛生存手册吧,让大家看看如何才能在这存活 昨天我就说过了,如果版主只会按规矩办事,那也只能是一个不求有功,但求无过的版主。专业论坛人气本来就差,如何才能增加人气,如何能让大家踊跃起来,调动大家的积极性?这可不是按规矩办事就能做到的。 我从未反对过制定政策,但是政策是死的,人是活的,一味的强调政策,那管理层与群众的距离就会越拉越远。 我说句实在话,不知道其他会员是怎么一种状态,至少我在这里纯粹是来学习的,不懂的问问别人,别人说的自己不懂那就看着,不想说什么废话,因为感觉这是专业论坛,说别的也不合适,所以虽然来了两个月了,但是发帖甚少。而偏偏各位大侠发的东西动辄多少多少金币,所以有时候差1、2个金币就干脆说几句废话补上。我不知道各位管理员如何看待这个问题?你们不要想当然觉得灌水就是捣乱,就是浪费论坛资源,你们应该想想如何避免这样的会员不得不灌水的情况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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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5-07, 16:58 | 只看该作者 #20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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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级会员
等级: 八袋长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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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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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5-07, 18:29 | 只看该作者 #21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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仁心仁术老中医
等级: 九袋长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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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你要说沟通,新会员注册时,我们也发了悄悄话,论坛也有这么多置顶帖子,消息公告,依然会有许多人灌水,而且有的是纯粹恶意灌水,对这种行为,除了严厉打击外,似乎找不到更好的方法。 我承认,论坛的规则在几个印刷论坛来看,是最严格的,但是我认为正是这种严格,让我们可以高速成长,我相信,如果我们放任,论坛成了水坛,要不了多久,就会垮掉。这几年间我看到很多论坛,包括印刷论坛已经垮掉了。 论坛的成长,是管理团队和广大会员不懈努力的成果,虽然许多人可能因为很多原因不来论坛了,不搞印刷了,但是我没有听说有骂论坛的人,是因为反感论坛规则选择离开的。铁打的营盘,流水的兵,有来有去,是很正常的。 同时我也认为,CPC是最公正的论坛,绝不护短,如果你有耐心在这里呆下去,我想你会明白,CPC发展到今天不是小人得志。我们的管理团队可能会犯错误,但是我们绝对在不断纠正错误。我们的目的是让论坛发展得更好。 我们也说过了,论坛的管理是对事不对人。同一人灌水,会罚,他发技术内容,会奖。封禁了的ID,又新注册一个ID,我们知道他是同一人,但是只要不继续使坏,我们也就不管。 最后说一句,在论坛,金币是很好赚的。一个精华帖子,就是几百金币。还有版主巡视时的加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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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5-07, 19:02 | 只看该作者 #22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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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习会员
等级: 四袋长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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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说一遍,我从来没有认为论坛不需要规则,也没有说这里的规则太严,拜托,我说的根本不是规则,而是管理。管理靠的是什么?是规则么?不是,是人啊。。。。如果我们只靠规则管理,那还用人干嘛,电脑自动就可以判断了不是? 至于“公正”,我从没说过这里不公正,而且我觉得一个论坛“公正”与否不是拿来标榜的,因为每一个论坛都会说自己是很公正的,但是,完全的公正是根本不存在的,留住会员要靠公正恐怕靠不住。 我也从来没有说过这里有什么小人,也没有说你们犯了什么错误。“尽信书不如无书”,照规则做永远都是对的,但是完全死搬规则也可能会适得其反。 我也从来没说过你们是针对我,你们有奖有罚,的确有一定效果,但是像我这样的菜鸟,恐怕没什么机会得到奖励,你不扣我分已经是谢天谢地了。 最后也说一句,不要怕别人说,也不要被说了就忙着移帖、删帖、封帖,其实这也是积累人气的好机会,哈哈哈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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右列会员因为此帖价值甚高向 hitye 表示感谢: |
jununj2 (2012-09-0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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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5-08, 11:02 | 只看该作者 #24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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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7+/Fogra PSO专家
等级: 八袋长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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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所做的一切只想营造一种氛围,你认为这么多的规定能真正做到打击水帖吗?只能说是有限的减少,但就是因为可以减少,所以我们就要做,每天做一点,一天进步一点。一年就进步365点。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,只不过是大部分人仅仅只是知道而已。由于我们做,一直在做,就能营造出我们的不成条文的规定。(我说的不成条文的规定是指:不能用文字所能表达出来的、大家都默认的、大家都想去遵守的规定),这就是这种氛围的影响下才能让我们都自觉地遵守我们的规定。 论坛不是个人的。是大家的。只有大家共同认同论坛,这个论坛才能永存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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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5-08, 16:47 | 只看该作者 #25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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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习会员
等级: 三袋长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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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是不是违反了这一条? 警告名称 :违规留下即时通讯号码和电子邮件号码 警告描述 :违规留下即时通讯号码或电子邮件号码,私下进行交流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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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5-09, 07:50 | 只看该作者 #28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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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7+/Fogra PSO专家
等级: 八袋长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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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引用:
3币以上,视不同的情度而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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